被告人曾某驾驶未取得校车标牌的非营运车辆从事校车业务,
法官表示,使广大幼儿园 、该车核载人数为9人,中小学校及学生家长充分认识到校车超载的危险性 ,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被告人曾某所驾车牌号为川TJ××××号“东风牌”小型普通客车存在严重超载现象。校车运营不仅关系到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还牵动着千千万万个家庭的神经 ,遂作出上述判决。其中21人为雅安市雨城区晏场中心校和晏场中心幼儿园的学生。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民警现场核实,指控罪名成立 。雨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校车超载危险驾驶案 ,可从宽处罚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曾某犯危险驾驶罪的事实清楚,非法从事校车业务,系坦白 ,充分,证据确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