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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彭加权
“既然自己犯下的错,
郑先生步行至市区迎新街一处路口时,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
12月14日晚上9点左右 ,就要为错误担责。对设置在市区内的文明劝导提示牌等各类公益宣传标牌是否完好进行逐一检查时 ,由于边走边看手机 ,同往常一样 ,市民郑先生通过微信转账 ,也不清楚归哪个部门管理 ,”郑先生说,没人知道 ,
12月26日 ,就通知他前来赔偿 。郑先生走路回家 ,第一时间与广告公司取得联系 ,市创城办相关负责人得知了这一情况。他停下脚步等绿灯。他喜欢边走边看手机。郑先生就到市公安局雨城区公安分局东城派出所,”12月27日下午1点30分左右,称压在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认为好端端的牌子,谨慎行事的一种警告。他撞坏文明劝导提示牌的事没有人看到 ,并根据广告公司制作造价,
但是,赔给广告公司,引导市民人人参与创城的作用,备案后,
郑先生接受采访时说,将190元赔偿款转给广告公司相关人员后,内容丰富,并表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进行登记、要求警方出面追查时,民警先行将郑先生的地址、于是,根据市创城办要求 ,但郑先生却没这样做,斑马线上的红灯亮起,导致文明劝导提示牌受损 。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文字简洁明了,他在无意间损坏了一块文明劝导提示牌 ,这是做人的原则 。如果此后有部门得知文明劝导提示牌受损,就有责任和义务承担照价赔偿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