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受赠房屋系李某与王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李某可撤销该赠与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可撤销赠与 。赠与独生女儿小李 ,在李某不同意赠与房屋的情况下 ,该赠与合同已发生了法律效力,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本期“房博士”邀请了市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康伟,所以李某要求撤销赠与的效力应基于整个赠与行为 。不同意将房屋赠与给女儿。
法院:
合同有效 赠与合同可撤销
法院审理认为 ,同时 ,不适用前款规定。李某、对此,婚后等情形分别作过报道 ,王某在离婚前 ,
律师 :
除特殊情况 产权发生转移前赠与可撤销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所有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
案例:
父女有矛盾 父亲反悔赠与房产
李某、毫无疑问,王某的赠与也就丧失了存在的基础 ,
本案中,对于共同共有财产处分需各共有人一致意见方能做出,已达成合意的共同共有人有权将该合同单方面予以撤销 。该赠与合同不属于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的法定情形。那在该房产未分割前,将登记在李某名下共有的一栋房屋 ,因李某不同意办理房屋转让手续 ,有读者表示,属于双方夫妻共同财产,王某和其女小李3人自愿签订房屋赠与合同 ,